静安区破题网络购物维权 从事后维权到事前预防

发布时间:2014-08-19 12:52:10 中国社会新闻网

网上买的东西货不对版怎么办?产品质量有问题,维权麻烦怎么处理?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网络购物的消费者们,记者从区工商分局获悉,今年上半年,工商静安分局和区消保委共接到消费者网络消费投诉259件,同比增长30%。

近年来,电子商务行业产业规模和交易额不断增长,网络消费维权也持续增温,由于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、网络销售企业内部售后服务不到位等原因,消费纠纷也大幅增加,这给网络消费维权工作带来新的挑战。记者从区工商分局了解到,该局创新现有消费者维权模式,从消费维权切入,实现企业、消费者共赢。形成“事前宣传引导、事中维权调解、事后监管执法”的网络购物维权机制。上半年,共查处网络案件73件,消费环境得到进一步健康、净化。而对于网络购物纠纷的调解成功率也提高了15%,消费者满意率提高10%。

网络购物维权三大难题

网络购物维权困难在哪里?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目前网络购物在维权方面存在三大难题,一是网络购物责任认定困难。“网络购物虚拟化、数字化的特点,使得其商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易修改、易破坏,甚至能通过远程控制瞬间不留痕迹地予以删除。造成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的凭据难以保存,目前只能通过订单、聊天记录、截屏等方式保存证据。同时,在现有技术水平下,证明究竟信息是否被修改、哪些信息被修改仍有一定的难度,证据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较弱,证据与侵权主体的关联性确定难度较大。”二是维权成本高。“网络购物不受空间限制,消费者轻点鼠标就可以方便地买到世界各地的商品,然而一旦发生问题,异地购物的消费者要维护权益就没那么方便了。涉及商品更换、维修等情况,消费者要承担商品往返的运费,而且往往需要比较长的处理周期。”三是网购退货落实难。“新《消法》明确规定,网络、电视、邮购等方式销售的商品,消费者可以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,且无需说明理由。但部分经营者擅自提高无理由退货的门槛,设置不合理的退货费用,甚至无视法律规定,始终不予退货等等,从而引起大量的消费纠纷。”

事前介入,事先预防

“以前是发生纠纷后单纯依靠工商部门调解,属于事后维权。现在更强调引导企业加入维权,强调事前介入,一方面可以减少纠纷的发生,另一方面纠纷发生后,企业与消费者的和解在先,最后再到工商部门调解,提高问题解决效率。”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如今的网络购物维权,必须摒弃“在家等消费者打电话来投诉”的思想,要将“事后维权”变为“事前预防”,最大程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对此,区工商分局面向执法干部、电商企业和消费者三个层面,有针对性地宣讲新《消法》,提高普法效果,提高电商企业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。挖掘微博、微信等的社交功能,开通微信公众平台,加强与经营者的远程互动,同时第一时间沟通、反馈给消费者,使得工作效率得到大幅提高。

另外,工商部门通过对辖区内几家大型电商企业进行走访,对今年以来针对各大型电商的投诉、举报进行分析,指出企业投诉量激增、售后服务懈怠等突出的问题,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消费投诉预测和应对、处理流程、质量管控等机制,强化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,指导企业从维护自身形象的角度和担当社会责任的高度出发,促进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与企业的发展速度相匹配。

除此之外,区工商分局以“梅泰恒商圈消费维权联合工作室”为平台,将大型电商企业纳入联合工作室,建立由政府行政部门、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、企业相互支持的工作模式,打造诚信、自律、和谐的商圈经营理念,提升消费者满意度。

(来源:东方网 供稿:静安时报 选稿:实习生黄嘉慧)

编辑: 来源: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
0
延伸阅读
a04-正文-广告01